耿彤宇
(内蒙古
大学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1)
【摘 要】《鸿猷录》是明人高岱撰写的一部记载洪武至嘉靖间历史的纪事本末体史书。通过与其它史籍对比分析,可知《鸿猷录·三犁虏庭》篇内容主要从《皇明通纪》中抄录而来,而《明太宗实录》《北征录》《北征记》等书为《鸿猷录·三犁虏庭》史料最原始的来源。该书较为完整的保存了明代一手资料,史源较为可靠。
【关键词】《鸿猷录》 《明太宗实录》 高岱 史源
高岱(1508—1564),字伯宗,号鹿坡居士,湖广京山人。正德十一年(1516)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刑部郎中、景王长史等职。
高岱著作颇丰,有《鸿猷录》《樵论》《楚汉余谈》《西曹集》等。《鸿猷录》是高岱所撰写的纪事本末体史书,共十六卷,上起“龙飞淮甸”,下至“追戮仇鸾”,囊括两百年间的军国大事。由于《鸿猷录》主要记载用兵之事,并且其中有不少内容是作者“亲所目睹其事者”
[1],因此该书是研究明蒙关系的重要史料。明成祖五征漠北作为明蒙关系史重要的历史事件,《鸿猷录》也有涉及,作者将之放在《三犁虏庭》篇进行讲述。《三犁虏庭》篇主要按照时间顺序,分别记述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八年(1410)、永乐十二年(1414)、永乐十九年(1421)、永乐二十一年(1423)、永乐二十二年(1424)五次出征漠北之事。《三犁虏庭》篇对五次北征的叙述较为完整,对于起兵的原因、战况的描写都颇为详细,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错讹之处,因此通过史源学的方法,系统性地分析其史源就显得尤为必要。学界对于《鸿猷录》的研究还比较少。
[2]对于高岱《鸿猷录》史源的已有研究,现只有梁伟岸的《高岱的〈鸿猷录〉及其史学价值》一文,该文以全书为视角,分析了《鸿猷录》的史料来源。纵观其研究,梁伟岸所著一文未能很好地说明其说明来源。本文拟以《鸿猷录·三犁虏庭》篇为例,探讨《鸿猷录·三犁虏庭》史源及其源流关系,从而更加具体地认识《明实录》对明代中叶私家修史的影响。
一、《皇明通纪》——《鸿猷录·三犁虏庭》的直接史源《皇明通纪》,陈建著。陈建(1497—1567),字廷肇,号清澜,亦号清澜钓叟。嘉靖戊子(1528年)举人,选为福建侯官教谕,迁临江府教授,升阳信令。陈建四十八岁时,因“母老乞养”得归,自此归隐不出,潜心著述。隆庆元年(1567),卒于南都留城,年七十一。其著有《古今至鉴》《经世宏词》《明朝捷录》《陈氏文献录》《学蔀通辩》等书。《皇明通纪》成书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
[3]。该书分为前后两编,前编为《皇明启运录》,共八卷,“述我太祖高皇帝俊德成功始终”
[4],后编为《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共三十四卷。
这里,我们运用文本对勘的方法,将《鸿猷录·三犁虏庭》与《皇明通纪》相近部分对比来看。总体来说,我们可以发现《鸿猷录·三犁虏庭》所记的大部分内容是参照《皇明通纪》照搬或删减而来。如《鸿猷录·三犁虏庭》篇“丘福等出塞,至胪朐河遇虏游兵,击败之,遂乘胜渡河,获虏酋一人”
[5]一句,《皇明通纪》则是“初,福率将校千余人先至胪朐河,遇虏游兵,与战,败之。遂乘胜渡河,又获虏尚书一人”
[6]。《皇明通纪》指出了丘福俘虏人员的官职,《鸿猷虏·三犁虏庭》则省去其官职,用“虏酋”代替。又如阿失帖木儿、古纳台来降之事,《皇明通纪》记为“虏中伪知院阿失帖木儿、古纳台等率其妻子来降,备言:‘阿鲁台今夏为瓦剌脱欢所败,掠其人口孳畜殆尽,部落溃败,散无所属。今闻天兵复出,疾走远避之不暇矣,岂敢复萌南向之意。’授阿失等俱止千户
[7]。”《鸿猷录·三犁虏庭》为“虏酋阿失帖木儿、古纳台等率妻子来降,言:‘阿鲁台为瓦剌虏酋脱欢所败,掠其人口孳畜殆尽,部落大溃,无所属。今闻大军至,即率余众远遁矣。’乃授阿失帖木儿等千户等官”
[8]。《鸿猷录·三犁虏庭》与《皇明通纪》相比,前半句基本相同,后半句《鸿猷录·三犁虏庭》直接将其改为“即率余众远遁矣”。
又如成祖第一次北征,《皇明通纪》载:
三月,车驾出塞,至清水源。其地有盐海,旁近水皆咸苦不可饮,人马皆渴。明日,营西北二里许,忽有清泉涌出。上命取,亲尝之,人马赖以给足,赐名“神应泉”。四月,次长清塞,夜南望北斗。师次阔滦海,其水周围千余里,斡难、胪驹,凡七河注其中。五月,车驾至斡难河,元太祖始兴地也。本雅失里率众拒战,上麾先锋逆击,一鼓败之。本雅失里弃辎重、牲畜遁去。六月,班师至静虏镇,阿鲁台复来战,上率精骑径冲虏阵大呼:“奋击。”阿鲁台败走,以其家属远遁。时热甚,无水,军士饥渴,遂收兵还营。车驾次禽胡山,勒铭曰:“瀚海为镡,天山为锷;一扫胡尘,永清沙漠。”又次清流泉,勒铭曰:“于铄六师,用歼丑虏;山高水清,永彰我武。”既而,军士乏食。上令以御膳所储供御粮炒散给之。且下令军中,凡粮炒多者,许借贷,回京日倍偿其直。三军乃获全济军。上在军中,每日暮犹未食,中官请御膳。上曰:“军士未食,朕何忍独先饱!”次开平,宴劳将士。上曰:“朕在塞外久素食,非乏肉也,但念士卒艰难,岂能甘味,故宁已之。”七月,车驾还至北京。
[9]十月,上还南京。
[10]将《鸿猷录》和《皇明通纪》对比来看,我们发现《鸿猷录》有明显的沿袭痕迹。首先,《鸿猷录·三犁虏庭》和《皇明通纪》的文脉络极为相似。两段文字都是按照行军的时间和地点顺序,依次记述了“赐名‘神应泉’”“南望北斗”“败本雅失里”“败阿鲁台”“勒铭于擒胡山(《皇明通纪》为禽胡山)”“勒铭于清流泉”“军士乏食”“于开平宴劳将士”八件事。其次,两者的文辞颇为相同。如明成祖在开平宴劳将士所言:“朕自出塞,久素食,非乏肉也,念士卒艰食,朕食肉岂能甘味,故宁已之。”与《皇明通纪》中“朕在塞外久素食,非乏肉也,但念士卒艰难,岂能甘味,故宁已之”基本相同。最后,《鸿猷录》继承了《皇明通纪》的时间之误,《鸿猷录》和《皇明通纪》记载“勒铭于清流泉”发生在永乐八年(1410)六月,而《明太宗实录》《北征录》为四月。加之从成书时间来看,成书的先后顺序也可证明两者的关系。《皇明通纪》成书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而《鸿猷录》成书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高岱如果直接从原始文献中寻找材料,短短几年的时间要作一部涵盖明朝一百多年历史的史书是十分困难的,而体例和内容完备的《皇明通纪》正符合高岱的选材标准,其也自然成为《鸿猷录》所采用的对象。因此,我们可以确定《鸿猷录·三犁虏廷》参考了《皇明通纪》。
虽然《鸿猷录·三犁虏庭》的大部分内容转引于《皇明通纪》,但《皇明通纪》和《鸿猷录·三犁虏庭》相比,两者亦有不同之处。如永乐九年阿鲁台遣使纳款,《鸿猷录·三犁虏庭》缺少“上顾左右曰:‘黄淮如立高岗……所见惟目前耳。’”
[11]而将之改为“上然其言”
[12]。又如永乐十一年阿鲁台封和宁王之事,《皇明通纪》无“瓦剌马哈木怨阿鲁台,遂朝贡不至”
[12],《鸿猷录·三犁虏庭》增加此句。总之,《鸿猷录·三犁虏庭》对于《皇明通纪》的利用是可以确定的。
二、《明太宗实录》——《鸿猷录·三犁虏庭》的原始史料《明太宗实录》作为研究永乐时期明蒙关系的重要史料,由于长期存放在宫中,导致私人史家对其较难利用。明代中叶,出于火灾等因素,朝廷开始大规模重抄《明实录》,重抄的许多官员借此机会将《实录》传抄出宫,这就导致了《实录》的外流。
[13]嘉靖中期,许多史家开始使用《实录》作史。王世贞是较早利用《明实录》作史的人,其所著《史乘考误》一书,充分利用了《明实录》。
[14]《鸿猷录》作者高岱在自序中谈及《明实录》时曾言:“其历代《实录》藏诸石渠、天禄者,秘不可得见,惟是诸先臣之纪述传志,暨诸书案牍,无不参质考订,后稍稍得要领。”
[15]据此,我们肯定高岱在编写《鸿猷录·三犁虏庭》时未能看到《明太宗实录》,但是不能也因此断定《鸿猷录·三犁虏庭》没有利用《明太宗实录》中的内容。作为嘉靖中期编撰的史籍,《鸿猷录》也存在利用的可能性。将与《明太宗实录》相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其中有许多相似之处。如明成祖谕皇太子一事,《鸿猷录·三犁虏庭》载:
事闻,上大悼恨,以书谕皇太子曰:“比遣丘福等征北虏,以其久在兵间,谓必能任事。何意福违弃朕言,拒咈众谕,不侯大军至,以孤军轻薄虏营。安平侯等泣谏不从,不得已随之往,遂皆陷没虏中。损威辱国如此,若不殄此虏,势益猖獗,为边患未已。今选将练兵,来春朕决亲征。国家之事,尔当慎重毋忽!”
[16]《明太宗实录》载:
遣书谕皇太子曰:“比遣淇国公丘福等率兵征剿北虏,以其久从征战,授以筹略,谓必能任事。乃冥顽驵愎,违弃朕言,拒咈众谕,不待各军齐至,轻犯虏营。平安侯泣谏不从,同安侯不得已随往,皆没于虏,军士皆驰还。其损威辱国如此,若不再举殄灭之,则虏势猖獗,将为祸于边未已。今选将练兵,来春朕决意亲征。凡国家之事,尔当慎重,不可忽也!”
[17]对比可以看出,《鸿猷录·三犁虏庭》和《明太宗实录》记载基本一致,《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明太宗实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改写。《鸿猷录·三犁虏庭》删除“军士皆驰还”“冥顽驵愎”等句。《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明太宗实录》还有补正之功,将《明太宗实录》中的“平安侯”改为“安平侯”。又如永乐七年十月议北征粮运一事,《明太宗实录》冬十月己亥朔条载明成祖所言:“工部所造武刚车,足可输运,然道远,人力为难。朕欲以所运粮缘途筑城贮之,量留官军守护,以俟大军之至,此法良便。”
[18]与《鸿猷录·三犁虏庭》所记:“近工部所造武刚车,足可输运,然道远,人力为难。朕欲以所运粮沿途筑城贮之,量留兵守,以侯大军之至,此法良便。”
[19]基本相同。经过以上分析,《明太宗实录》和《鸿猷录·三犁路庭》之间存在史源关系。但《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明太宗实录》是如何利用的,这仍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
我们已经在上文得出结论,《鸿猷录·三犁虏庭》是由《皇明通纪》辑录而成的,我们现在只需研究《皇明通纪》和《明太宗实录》的关系,《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明太宗实录》的利用途径就不言而喻了。关于《皇明通纪》是否参考过《明太宗实录》,孟森对此对此持肯定意见,认为:“明人节抄实录,即名为纪,盖自陈建皇明通纪始。”
[20]通过文本对比,我们发现《皇明通纪》部分史料来源于《明太宗实录》。如议北征馈运之事,《明太宗实录》载:
乙巳,命英国公张辅等同六部官议北征馈运。辅等议分为前后运,前运随大军行,后运稍后。前运合用总督官三人,隆平侯张信、尚书李庆、侍郎李昶。车运、驴运各分官领之,领车运者二十六人,泰宁侯陈愉、都督张远、吴颙,都御史王彰、侍郎张本、伏伯安。指挥十人,郎中、员外郎、主事五人,监察御史五人。领驴运者二十五人,镇远侯顾兴祖、都督张安、尚书赵羾、侍郎崔衍、都指挥李得,指挥十人,郎中、员外郎、主事五人,监察御史五人。后运惟车辆,合用总督官二人,保定侯孟瑛、遂安伯陈英为之。副者二十七人,侍郎郭敦、都指挥陈景先,指挥十人,监察御史五人,郎中、员外郎、主事十人。仍命孟瑛、陈英率领马军一千,步军五千护送前后运。共用驴三十四万头,车十一万七千五百七十三辆,挽车民丁二十三万五千一百四十六人,运粮凡三十七万石,从之。
[21]《皇明通纪》载:
二月,命英国公张辅等同六部官议北征馈运。辅等议分为前运、后运,前运随大军行,后运稍后。前运用总督官三人,隆平侯张信、尚书李庆、侍郎李昶。车运、驴运各分官领之。领车运者,泰宁侯陈愉、都御史王彰及都督、御史、郎中等官二十六人。领驴运者,镇远侯顾兴祖、尚书赵羾等二十五人。后运惟车辆,用总督官二人,保定侯孟瑛、遂安伯陈英,副者二十七人。共用驴三十四万头,车十一万七千五百余辆,挽车民丁二十三万有奇,运粮凡三十七万石。
[22]《皇明通纪》记载的运粮官员人数与《明太宗实录》完全相同。《皇明通纪》在《明太宗实录》的基础上将其简化。如领车运二十六人,《明太宗实录》将二十六人按官职大小分为三部分介绍,陈愉、张远、吴颙、王彰、张本、伏伯安六人,其皆为都督、都御史等高级官员,详细列出其姓名。指挥十人为一部分列出,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普通官员,将其作为一部分列出。而《皇明通纪》只用“泰宁侯陈愉、都御史王彰及都督、御史、郎中等官二十六人”一句话概括。《皇明通纪》所记数字与《明太宗实录》有着极高的相似度,显然是参考其他书籍做不到的。加之《皇明通纪》卷首《采据书目》列有“历朝圣政记”。明代以“圣征记”为名的不止一书,明初有宋濂所著《洪武圣政记》一书,赵琦美有《洪武圣政记》三十二卷。明代还有一种《圣政记》,为《明实录》抄本或节抄本。国家图书馆藏有《文庙靖难记圣政记》一书,明蓝格抄本,白口,左右双边,卷二至卷十一为《文庙圣政记》,记载建文四年正月至永乐二十二年八月史事,后附宣德、景泰间事。《文庙靖难记圣政记》不完全抄自实录,而是对《明实录》的部分节抄,如永乐八年四月事,《文庙靖难记圣政记》只有“戊戌”“癸卯”“戊申”“壬子”“甲寅”“庚申”“壬戌”“甲子”条。《皇明通纪》所采用的“历朝圣政记”应正是此类书。
[23]钱茂伟在《陈建及其通纪》一文中明确了利用途径,《皇明通纪》卷首有《采据书目》,书目里列有《历朝圣政记》一书,《历朝圣政记》就是《明实录》抄本的别称,由此,《皇明通纪》参考了《明实录》。
[24]张赟冰也认同钱茂伟的观点,认为《通纪》所采“历朝圣政记”就是托名《圣政记》的《明实录》的抄本或节抄本。笔者也认同两者观点,在嘉靖年间,就有人利用《圣征记》作史。李默《孤树裒谈》卷首《引用书目》就列有《圣政记》。
[25]王世贞所撰《中官考一》和《中官考二》两文,考证明代内臣沿革时就利用了《圣政记》,“余故考著为上下二编,其灼然称贤如怀恩、覃昌、云奇、何文鼎者百不能一,而振、瑾、吉祥、汪直之类至不可胜数云。传未成,而今所存者皆从《圣政记》录出之,不为一字增损,以备异日史氏去取耳”
[26]。通过文本对勘,可以发现王世贞文所列史料,皆与《实录》同。《皇明通纪》卷首所列“历朝圣征记”也应为《明实录》抄本或节抄本。总的来说,《皇明通纪》在编纂过程中参考了《明太宗实录》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我们已经解决了《皇明通纪》和《明太宗实录》的关系,那么《鸿猷录·三犁虏庭》有没有可能直接参考《明太宗实录》?作者认为不大可能,其一,高岱在自序中已经谈及其没有看到《明实录》;其二,《鸿猷录·三犁虏庭》某些内容不见于《明太宗实录》,只见于《皇明通纪》。如永乐七年十月的夏元吉官职,《鸿猷录·三犁虏庭》永乐七年十月所记夏元吉官职为“户部尚书”
[27],《皇明通纪》也为“户部尚书”
[28]。而《明太宗实录》则为“行在户部尚书”
[29]。
经过一系列分析来看,《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明太宗实录》的利用途径也清晰了。《鸿猷录·三犁虏庭》正是参考了《皇明通纪》,《皇明通纪》又参考了《明实录》的节抄本《圣征记》中的部分内容,《鸿猷录·三犁虏庭》从而间接利用了《明太宗实录》,《明太宗实录》应为《鸿猷录·三犁虏庭》的史源之一。
三、《鸿猷录·三犁虏庭》其它史料来源《鸿猷录·三犁虏庭》主要以《明太宗实录》为基础构成,但其中也参考了其它史料,如《北征记》《北征录》等。但需要指出的是,《鸿猷录·三犁虏庭》主要是通过转引《皇明通纪》中的内容而采用了其它史料。
永乐七年(1409),明朝遣给事中郭骥出使蒙古,被蒙古本雅失里大汗处决。同年九月,明成祖以丘福为帅帅军北征,明军在胪朐河全军覆没。永乐八年正月,朱棣率军亲征,金幼孜作为从行大臣,记载了永乐八年二月到七月明军北征时所见所闻,该书是记录明蒙关系的第一手资料。关于《鸿猷录·三犁虏庭》对其利用途径和《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明太宗实录》的利用途径相似。《皇明通纪》卷首《采据书目》列有《北征录》一书,《鸿猷录·三犁虏庭》应当是通过引用《皇明通纪》,间接利用《北征录》。
永乐二十二年,明成祖北征阿鲁台,杨荣作为随军大臣,跟随明成祖一起出征,该书记载了明成祖第五次北征的原因、行军的经过、明成祖去世等事。《鸿猷录·三犁虏庭》在记述这段历史时主要采纳了《北征记》的内容。
如《北征记》载:
甲申,召学士杨荣、金幼孜至幄中,谕之曰:“朕昨夕三鼓,梦有若世所书……如是者再,此何祥也?岂天属意此寇部属乎?”荣等对曰:“陛下好生恶杀,格于天。此举固在除暴安民,然火炎昆冈,玉石俱毁,惟陛下留意。”
[30]《鸿猷录·三犁虏庭》载:
上诏谕杨荣、金幼孜曰:“朕夜梦……如是者再,何祥也?岂天属意兹寇乎!”荣、幼孜上言:“宜承天意,赦虏罪,班师。”
[31]《北征记》在记述上更为全面,不仅记录了杨荣、金幼孜和明成祖三人对话的时间、地点,而且在文辞使用上更为得体、详尽。《鸿猷录·三犁虏庭》是在《北征记》的基础上进行删改,《北征记》所记“陛下好生恶杀,格于天”,而《鸿猷录·三犁虏庭》只用“宜承天意”四个字概括。《北征记》所记“火炎昆冈,玉石俱毁”出自《尚书·胤征》,是非常明显的用典,杨荣、金幼孜使用典故委婉表达出希望退兵的想法,而《鸿猷录·三犁虏庭》直接写出两人的看法“赦虏罪,班师”。关于《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此书的利用,与上文《北征录》的利用不同的是,《皇明通纪》卷首《采据书目》不列《北征记》一书,但《鸿猷录·三犁虏庭》和其所引用的《皇明通纪》都记述此内容,那么《鸿猷录·三犁虏庭》是怎样利用《北征纪》的?笔者认为陈建在编撰《皇明通纪》时,利用了名为“历朝圣政记”的《明实录》抄本或节抄本,而考虑到《北征记》作为《明太宗实录》史料来源之一,其部分内容也被收入《明太宗实录》,加之《鸿猷录·三犁虏庭》是以《皇明通纪》内容为基础编撰的,《鸿猷录·三犁虏庭》正是通过转引《皇明通纪》中的《明太宗实录》内容而使用到《北征记》。
四、结语记载明成祖五征漠北并带有史源性质的文献,有金幼孜《北征录》《后北征录》,杨荣《北征记》,《明太宗实录》等。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明确《鸿猷录·三犁虏庭》部分内容史源来源于《明太宗实录》。其次是《北征记》《北征录》等其它史料。《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明太宗实录》和《北征记》《北征录》等其它史料的利用途径也可以确定:《皇明通纪》在编纂过程中引用了《明太宗实录》和《北征记》《北征录》等其它史料的内容,而《鸿猷录·三犁虏庭》在转引《皇明通纪》时继承了其引录《明太宗实录》和《北征记》《北征录》等其它史料的内容。《明太宗实录》《北征记》《北征录》等史料对于《鸿猷录》的史源性价值应是确定无疑的。
《鸿猷录·三犁虏庭》对《明太宗实录》的利用也是有着明显的时代特征。嘉靖时期,由于火灾和政争等因素,长期藏在“诸石渠、天禄”
[32]的历代《实录》开始传抄出宫。
[33]得益于《实录》传抄,明代前期萎靡不振的史学局面终于被打破,私人史家开始开始直接或间接通过《实录》作史,并诞生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史学著作,如《吾学编》《宪章录》等,都使用了《明实录》。
[34]而《鸿猷录》作为这股风潮中的一部史学著作,其也间接受到了《明实录》的影响。
梁启超曰:“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之可言。”[35]史书的价值直接体现在所用史料的价值,而判断史料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键在于寻找其史源出处。分析史源和辨析源流有助于我们判断史料的可信程度,判断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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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耿彤宇(1998-),男,汉族,内蒙古呼和浩特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明清史。